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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换人生28年”案涉事医院一审被判赔偿

良泽快讯网2024-03-28 16:28:09【娱乐】3人已围观

简介原标题:“错换人生28年”案涉事医院一审被判赔偿 12月7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原告郭希宽、杜新枝、姚策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原告姚策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两案一审公开宣判。 军少妻约:小甜妻,超宠的

原标题:“错换人生28年”案涉事医院一审被判赔偿

12月7日,错换偿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原告郭希宽、人生杜新枝、年案军少妻约:小甜妻,超宠的姚策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涉事审被原告姚策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两案一审公开宣判。医院

郭希宽、判赔杜新枝、错换偿姚策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案,人生法院依法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郭希宽、年案军少妻约:小甜妻,超宠的杜新枝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赔偿姚策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赔偿杜新枝因寻亲支付的涉事审被交通费用1193.5元;赔偿郭希宽误工费6400元。

姚策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案,医院法院依法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策医疗费、判赔营养费、错换偿误工费、人生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61312.94元(已给付100000元,年案尚需给付261312.94元)。

法官表示,父母对子女监护、抚养、教育、保护及子女被父母照顾、爱护,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一种权利,这一权利与身份关系密切相连,对每一个公民至关重要。郭希宽等三原告诉被告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服务机构,对在其处出生的新生儿负有高度谨慎的管护义务,且淮河医院对于“错抱”发生在其医院不持异议,这一过错导致姚策与生父母28年骨肉分离,且28年后姚策与生父母相认,但自身已患有肝癌,姚策与杜新枝、郭希宽相逢后精神上遭受严重痛苦,因此,淮河医院对此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姚策诉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由于淮河医院诊疗行为不规范、管理不善,导致病历资料缺失,未按照原开封市卫生局有关规定为姚策及时接种乙肝疫苗,以及“错抱”事件的发生,应认定淮河医院存在重大过错。但是,肝癌的发生除了与防疫有关外,也与个体差异、生活经历等多种因素有关。因此,法院判决淮河医院对姚策目前因患肝癌而产生的合理损失承担60%的民事赔偿责任。

释疑

此案中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法官表示,郭希宽等三原告诉被告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根据法律规定,综合考量此案的实际情况、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经济生活水平等因素,法院判决淮河医院赔偿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对于姚策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除上述因素外,再结合姚策的身体现状和年龄,淮河医院的这一“错抱”行为给姚策及其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故酌情认定淮河医院赔偿姚策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

姚策诉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其中姚策起诉的赔偿费用为916947.81元。姚策诉称幼时治疗乙肝费用305508元,但是其未提交相关票据,缺少证据,没有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不予认定。对于姚策诉求中符合法律规定且有证据证明的602188.23元,根据责任划分,淮河医院应承担60%的责任,故淮河医院应赔偿姚策各项费用361312.94元,淮河医院考虑到姚策身体及经济状况,前期已主动支付了100000元。

本组文/本报记者 朱健勇

统筹/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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